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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7-04-03] 来源:  作者: [字体: ]

淄博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局属有关单位团组织:

今年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85周年,也是“五四”运动88周年。为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引导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为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而努力奋斗,推动教育系统团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于今年五四期间表彰一批教育系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及优秀青年教师标兵。

各单位团组织要高度重视五四评比表彰工作,主动征询单位党政领导意见,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及优秀青年教师标兵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推荐。各类登记表、汇总表于412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团委。如有程序不符、材料缺漏、逾期未报的,一律不予评比表彰。

附件:1、先进集体和个人名额分配表

2、先进集体和个人汇总表

3、优秀团员申报表

4、优秀团干部申报表

5、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6、优秀青年教师标兵申报表

 

下载有关表格:
upload/07040315054930.rar

 

                        

                        

 

二○○七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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