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年思想政治教育,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青年党校在上级党委指导下,由学校党委建立和领导,接受学校行政的指导和帮助。党校的日常工作由团委负责,教学的培训计划在校党委指导下,由办公室、团委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
第三条 青年党校的性质:青年党校是在校党委领导下,对优秀团员青年进行政治素质、道德文化修养和工作方法培训的一所业余学校,是培养特别优秀的学生加入党组织和实施中学生思想、组织建设的重要阵地。
第四条 青年党校的基本任务:
1、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史教育,引导党校学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评理论,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并使优秀分子加入党组织,为党组织培养输送后备力量。
2、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
3、开展社会实践调查,深入社会、了解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激发学习动力,立志报效祖国。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五条 青年党校常设机构为邢台市第六中学青年党校校务委员会,下设校长、副校长、班主任、辅导员和临时辅导员。
第三章 学员管理
第六条 凡是在校的高中团员,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秀,工作认真负责,要求进步,愿意接受党的知识学习者,通过申请审核方可参加学习,接受培训。
第七条 学员条件:
①必须是积极要求进步的共青团员(有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称号的优先)。
②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③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④热心社会工作,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⑤遵规守纪,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第八条 学员选拔
①党校招收学员实行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党校审批的方法。
②参加党校学习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团支部同意后,再填写《学生青年党校学员申请表》。
③所在团支部把申请人思想表现情况及评价意见报班主任,并填入《申请表》。
④党校根据《申请表》评价意见审批申请人能否成为党校学员。
第九条 党校招收学员数额和办班时间,由党校校务委员会决定。凡参加党校学习的学员必须填写学员登记表,统一标号,建立学员档案。
学员因转学、休假等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必须向党校提出申请,注销学籍。否则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十条 学员的权利和义务:
1、对青年党校的工作有建议、监督和批评的权利。
2、参加党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认真遵守党校章程,服从组织纪律,完成党校布置的任务。
4、在思想、学习、纪律等各方面均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一条 党校学员成绩考核。
①党校对学员进行全面考核,实行量化积分制。内容包括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和考勤等方面。
②理论课考核以书面考试的形式进行。
③时间课考核以活动报告、实践小论文和讲座心得为依据。
④考勤考核由学员组长负责,缺勤一次扣5分,迟到一次扣3分。
⑤奖惩加减分由党支部负责,报党校审批。对在党校期间有突出表现者酌情加分5——20分,有违纪行为者酌情扣10——30分。
⑥各项成绩由党校负责填入《青年党校学员考核鉴定表》。
第十二条 学员的鉴定与奖励。
①每学期末,学员都应在理论学习、社会实践、思想认识等方面进行自我鉴定,做一次深入的思想汇报。
②每学期末,学员所在班班主任老师要写对该学员一学期来的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评价意见。
③党校根据学员自我鉴定、班主任意见、考核情况等做出综合鉴定,并填入鉴定表。
④对综合鉴定优秀的学员,党校给予表彰。
⑤党校通过对学员的平培养锻炼和严格审核,对符合《党章》规定标准、具备党员条件的各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将吸收他们到党组织中来。对毕业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将把其培养档案移交给有关党组织,保证培养工作的连续性。⑥在党校学习期间表现较差的学员,经过一段时间好查如已不具备学员条件,将取消其学习资格。
第十三条 校部制订《学员守则》,从思想、学习、生活、纪律等方面对学员提出具体的要求。
第十四条 党校学员证
上 面:邢台市第六中学青年党校学员证
左下角:姓名
班级
编号
右下角:学员彩色照片
反 面:六中校训
第四章 党校工作人员
第十五条 青年党校的工作人员职责
1、青年党校的校长要负责党校的全面工作,审定培训工作计划和内容,督促和检查指导党校的工作,掌握学员的思想状况和要求及时发现和重点培养积极分子,加强全面考察工作。
2、青年党校的班主任要协助校长做好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3、要根据学校党支部的要求,按时制定培训计划,确定教育内容,认真落实教师备课和讲授内容,及时解决培训中出现的问题,经常听取学校党支部和同学们的意见,及时修改和完善培训计划,全面落实培训计划和教育内容。
4、青年党校辅导员要按党的培训计划和教育内容,认真备课,认真授课,认真辅导,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解决学生思想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教育工作。
第十六条 党校辅导员聘任的条件
1、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2、具有一定政治理论水平,有胜任党校教学的能力。
3、学校党员领导干部和优秀党员要积极承担党校教学任务。逐步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
第十七条 经费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向学校行政申请部分经费,学员也可自负教材等部分费用。
第五章 教学计划
第十八条 教学内容
①党章党史基本知识教育
②先进人物事迹学习。
③思想政治教育。以“五爱”教育为基础,进行马列基础理论教育、形式政策教育、国情教育以及共产主义理想教育。
④社会实践教育。组织学员进行参观、社会调查、社会服务和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和能力。
第十九条 教学方式
①理论课主要有校内辅导员授课,聘请校外辅导员做专题讲座,看录像,学员自学等方式;
②实践课主要有参观、考察、调查、社会服务和公益劳动等方式。
第二十条 教学时间:每月一次集中学习,利用下午自习或其他课余时间。
邢台市第六中学青年党校
2004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