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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邢台市二中青年党校章程

[日期:2005-11-05]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一、总则
 
    1、为加强对广大团员青年马列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基本知识的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和入党意识,争取为高等学校和社会输送更多高素质人才,经学校党总支研究和教育局党委批准,成立邢台市第二中学青年党校。
    2、青年党校的基本任务:通过青年党校的形式,对青年开展党章、党史、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我国国情等方面的教育,讨论、研究社会热点问题、学习重大时事政治,提高其思想素质和认识水平,加深他们对党和国家的感情,同时结合学校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引导学员发挥其在青年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与时俱进,开拓性的做好学校各项工作。
    二、组织机构
 
    1、邢台市第二中学青年党校由学校团委负责日常事务,在校党总支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上级党委的指导和帮助。
    2、青年党校组织机构如下:
    校长:李霄峰(二中党总支书记)
    副校长:董新民(二中党总支副书记)
    教育处主任:刘运波(二中团委书记)
    辅导员:杨炯林 杨新良 刘庆山 贾文英 常文 (均为校党总支委员)
    另外,党校聘请优秀党员、杰出青年、劳动模范以及优秀毕业生等先进人物作为党校的临时辅导员。
    三、学员管理
    1、邢台市第二中学青年党校面向全体学生及青年教工。学员必须做到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秀,对工作认真负责,在师生中具有一定的威信及影响力,各方面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2、学员选拔具体方法如下:党校招收学员实行个人申请,团支部及班主任推荐。申请人填写《邢台市二中青年党校学员申报表》,由党校根据申请人的表现经考察合格后审批。
    3、学员学籍管理制度
   (1)申请人经党校批准后,即成为党校正式学员。
   (2)党校根据学员情况填写《学员档案》登记表,并统一编号,登记造册。
   (3)学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坚持学习的,必须向党校提出申请注销学籍,否则按自动退学处理。
   (4)党校为每个学员建立档案,记录学习情况。
    4、青年党校学员守则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自觉接受党校领导,遵守党校纪律,维护党校声誉,不做有损于党校的任何事情。
   (3)按时间按要求完成党校布置的学习任务和各项工作,参加集体活动时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不到,自觉维护活动秩序。
   (4)尊敬师长,热爱学生,团结协作,刻苦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素质,发挥在青年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5、学员考核奖励制度
   (1)党校根据学员的理论学习成绩和党校布置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考勤等方面对学员进行全面考核。
   (2)学员的理论考核每学期以书面考试形式进行。
   (3)学员参加活动及完成工作情况与考勤由团委负责考核评定。
   (4)学员平时表现由班主任写出评定意见。
   (5)每学期期末党校根据对学员的全面考核情况,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学员进行奖励。对于表现特别优秀,各方面已基本具备入党条件的学员,党校将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更高一级的培养锻炼。对具备党员条件的要接收入党。学员学习完毕并合格的,发结业证书。
   (6)对于毕业的积极分子,党校负责将其培养档案移交有关党组织,以保证培养工作的连续性。
   (7)对于在党校学习期间表现差,已不具备学员条件的学员,将取消其学员资格。
                                          

 

                                                邢台市二中青年党校
                                                       200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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