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团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团市委下发了《关于广泛动员全市各级团干部、团员青年缴纳抗震救灾特殊团费的紧急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市教育局团委组织局属单位团干部、团员青年缴纳一次特殊团费,并上缴团市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级团组织认真学习团市委《关于广泛动员全市各级团干部、团员青年缴纳抗震救灾特殊团费的紧急通知》精神,做好相关工作。 2、按照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尊重和鼓励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通过团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认真做好特殊团费的缴纳工作。局属单位各级团干部、教工团员要率先垂范,带头缴纳。 3、对于自愿交纳特殊团费100元以上的,局属单位团组织要做好登记工作,一并将统计表(附后)报送局团委。 4、各单位务于 特殊团费上缴市教育局团委帐号: (户名:周晶元,帐号:1400099951-00039,开户行:淄博市商业银行中心路支行营业室)。上缴后发短信确认,凭银行存款回单到市局团委开收据。 联系人:周晶元 联系电话:3181897 附件:1、交纳特殊团费100元以上人员统计表 附件:2、传真电报 共青团淄博市教育局委员会 下载文件及表格: 附件1: 交纳特殊团费100元以上人员统计表
单位 姓名 金额(元)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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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电 报
发往:各单位 签发: 马召芹
级别:特急 密级:
关于广泛动员全市各级团干部、团员青年
缴纳抗震救灾特殊团费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团委,高新区、市直机关团工委,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团委,各直属职业院校团委:
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给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无情的灾难使大量校园倒塌,广大青少年学生无书可读、无课可上。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帮助灾区青少年学生渡过难关、重返校园,团市委决定,在全市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中开展“缴纳特殊团费献爱心,援助灾区学生返校园”活动,号召广大团员青年少喝一瓶饮料、少吃一次零食、少买一件衣物,为灾区青少年学生重返校园省出每一分钱、献出每一份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各直属团委接此通知后,要及时将本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团组织和每一名团干部、团员青年,广泛动员,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尊重和鼓励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通过团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认真做好特殊团费的缴纳工作。
2、 全市各级团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缴纳,为广大团员青年做好表率,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团员青年积极缴纳特殊团费,为抗灾救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3、 全市各级团组织要广泛动员青年文明号、青年维权岗、各类青年先模人物等先进青年集体和个人积极参与捐助,为灾区青少年学生重返校园奉献爱心和真情。
4、 对于自愿交纳特殊团费100元以上的,各级团组织要做好登记工作,一并将统计表报送团市委。
5、各单位务于5月22日12:00前,将所收特殊团费统一缴团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将汇总后统一转送地震灾区。
联系人:王丽美 宋玲
联系电话:3163137
共青团淄博市委
2008年5月20日
